突?
不。
一个体前快速双变向,定住托尼阿伦,右侧再一次冲出去,过掉防守,直奔腹地。
速度飞快。
钱德勒刚意识到纳什冲进来,他已经低手上篮。
“砰!”
“篮板怪兽”慢一拍的防守,一巴掌拍在篮板上,目送篮球入筐。
纳什单吃托尼阿伦。
下一个回合,就算对上韦德也一点不惧,依旧是节奏变向起手。
可突可投篮,还能传球。
让韦德本身就要更多思考纳什接下来的进攻选择。
这一次……纳什悬浮球中,直接衔接一个炸球撤步,飙出一记三分。
不是纳什常见的进攻。
但在总决赛,在球队需要他站出来时,也会十分果断的进攻。
韦德封上去,还是慢了。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妙的抛物弧线后,再一次精准命中。
一突一投。
纳什连得五分。
但,不对啊。
“禅师”的意思,不是让纳什串联球队,他怎么自己一个人连续进攻?
这不能吧?
当尼克斯把防守注意力倾注到他身上,他应该不好攻,反而会进一步断球队节奏吧?
对。
情况是这么一个情况。
但对纳什来说,不是坏事,他甚至从一开始就会为了等这样的局面出现。
因为……
只有当自己身上能够吸引足够多的威胁,他才能更好的传球。
一位优质的组织者,一定有不差的进攻威胁,他才能送出好传球。
保罗、斯托克顿、德隆威廉姆斯、威少等等。
这些赫赫有名的控卫,得分能力都不差。
即便是进攻被诟病的朗多,巅峰时期的突破能力也没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