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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少女的梦魇城堡一夜章节很大你忍一下(第3页)

超人类主义

由文学报提供

图1968年由安杰依·瓦依达导演的《千层糕》剧照

如果莱姆真能够预言后真相的世界,那么能否预见超人类主义呢?当然他没有使用该术语,但他在1955年出版的短篇小说“Istnieje,Mr。Jones?”(暂译:《琼斯先生,你存在吗?》)已经非常接近此概念。

故事后来改编成电台节目以及由安杰依·瓦依达(AndrzejWajda)导演的电影《千层糕》(“Przek?adaniec”)。这次,莱姆反思当时纯粹假设性的问题:经过一系列手术将计算机部件植入体内,用人造技术替代了身上几乎所有原始部位(包括大脑)的人,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该人随后被出资其手术的公司起诉,因为公司认为他是属于公司的财产。

该故事谈到的问题在机器人技术发展时代的当今世界才成为热门话题。其创作是对科学领域有可能出现问题的一种开创性探索。直到最近,此问题才被命名为超人类主义。

黑暗总要结束的,就像象征巫师的圆月总要落下西山,随着欧洲最后一名“女巫”安娜·果尔迪的死亡,臭名昭著的女巫审判运动终于在1782年彻底退出了历史。

即使早期的基督教也曾被罗马帝国迫害,但自392年被定为帝国国教后,骑士就变成了恶龙。他们在前往全世界的传教中敌视一切不合乎圣经的现象,包括部分新思想及科学等(比如提出日心说的哥白尼和物理学家伽利略,都曾遭到教会的残酷迫害)。而对欧洲长达几世纪的黑暗统治和思想禁锢中,对女性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极。

文字是历史的见证,无论是英文(whicce→witch)还是德文(Hagedise→Hexe),最开始对女巫的解释都是拥有一定能力,智慧、精通草药的女性。但随着基督教的介入,“女巫”二字的意思从神坛变成栖身于森林中或荒原里懂得如何调制医药及毒药的草药老婆子再被转化为危险、恶毒、惯于利用毒药伤害人的女巫。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女性应当依附男人而活,再圣经里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基督教无法容忍这群异教徒的存在,也就顺水推舟地把之前推在恶魔身上的天灾人祸转移到女巫身上,并一本正经地告诉平民他们的破坏性工作包括:瘟疫的散播、家畜的暴毙、使男人阳萎、弑婴及噬婴、偷盗牛奶,呼唤暴风雨等等。

强大的教义使混沌未知的人们开始相信这些不可抗力是女巫所为。

在那段历史的女巫作品中,人们丰富而繁琐地表现女巫的样貌及其活动的内容。她们与黑暗并存,与森林依偎,赤身裸体在夜间飞行、喜欢用魔法伤害人畜、会暗中破坏基督教会、举行秘密的魔宴、与恶魔签订契约并**等。

在当时表现女巫们聚会举行魔祭仪式的木刻版画《魔宴》中,人们对女巫神秘诡谲的想象完整而强烈:风高夜黑,荒郊野外的一处森林里聚集了一群赤裸的女巫,她们欢愉诡异地忙着与魔鬼的欢宴。画面上长柄叉、水晶镜、女巫锅、鬃毛刷、骨头等象徵巫婆的物品散置满地,而猫及雄山羊这二种女巫的贴身动物,则伴随出现在不甚起眼的角落及背景上。在画面的前景中,三位女巫围绕着一个冒着浓烟的陶瓮。右方的女巫席地而坐镇在三支长柄叉交会成的,右手执着一支长柄汤匙,注视着由瓮中急遽窜升的蒸气。蒸气的左上方则有一个瘦骨的,尖喙鸟头,正在变形成动物的飞行中的女巫。

直到1486年,两位教士詹姆斯·斯普伦杰与亨利·克雷莫共同撰写了一本《女巫之锤》。书开头告诫读者女巫是异端,并详细列举了女巫是如何与魔鬼交配,吃人的心肝,狂舞,纵欲等等;如何妨碍生育,夺取男性的生殖器官,杀死襁褓中胎儿的不同方式,伤害牲畜,引起冰雹和风暴,使闪电击伤人类和动物等,最后还说明女巫的诉讼程序以及审判过程、方式等内容。

比如书中讲述如何判断女巫的方法是这样的: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换言之,无论受审者有任何表现或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而遭以极刑。

所有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险恶发泄。根据记载,克雷莫曾收买过一个老妇人,让她爬入一个面包师的烤炉中,高喊是魔鬼把她带到那里的,然后不断喊出当地女巫的名字。克雷莫随即逮捕了这些被叫到名字的女巫,便给她们施以酷刑,直到获得满意的供词为止。

他们沉迷于某些东西,在书中大量描写巫术中的性行为,而这种对**的渴望成为更多愚昧残忍的平民对无辜女性诬陷的开始。

随着这本书在欧洲地区的出版,一场长达3个世纪的排巫运动开始席卷整个欧洲大陆。此前只是基督教对异教徒的杀害,再接下来就是疯狂的人群对所有不合自己心意的女性洪水般的摧毁。整整三个世纪内,大约有十万名“女巫”被处死。

此时的欧洲,国家长年混战,生产发展缓慢,宗教是人们唯一的寄托,打击女巫也成为了维护上帝的“神圣使命”。

审判法庭中,圆形天花板立着悬吊人用的柱子,地上拷问台上有着钉制的铁枷。被铁丝捆绑的女人被剥得一丝不挂,除了头发外,其他的体毛都被剃除(据说这是为了便于寻找可以确认有妖魔附身的黑痣与斑点等等),再由拷问者用针刺其全身,寻找恶魔的痕迹。

我们以为的火烧其实是最平常的一刑法,更残忍的还有一些如猫刑、轮刑、碎头机、铁娘子、犹大尖凳、魔女之楔等。

由此开始,人性中所有黑暗丑陋的地方都有了发泄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女人,嫉妒隔壁女人的生活,为报私仇而诬陷,转移自身的危机,享受告密者的优越感等,都是他们去迫害女性的理由。审判也不需要法庭,一根柱子就是一个审判场。

在当时,常常出现某个城镇倾城而出,冲向一户人家,拖出一个女人,一路羞辱暴打逼供,然后架到某个地方(通常是市场,全城最热闹之处),再当众吊死或者烧死。

而对于想要指认一个女性是女巫也是完全不需要理由的,两个完全没有逻辑的事情在当时也可以是女巫对他的迫害。比方说,某人家的马突然死了,他就可以诬陷老太婆或姑娘在某个夜晚穿着黑衣服外出与跟魔鬼会面。所以马就是被她咒死的!

甚至有的男人会因为觊觎某个女人而去举报她,以求得看到她赤裸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讲,处决“女巫”就相当于一种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男性更甚,“女巫”痛苦的扭曲给了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

施以焚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投河的桥边,如赶庙会一般摆满了看热闹的人们和小摊,而此时赤裸的女巫却无法用魔法逃离现场或去请求魔鬼的帮忙。

616年,初符堡地区的一个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我亲生的三个。他们后来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妖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好多年,最后使他们死掉。

1335年,图卢兹宗教审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拷问,直到迫使她们承认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恶魔的狂欢晚会,与恶魔**,吃幼儿的肉等等。她们被迫承认之后就被活活烧死。

597年,德国寡妇、打日工的克拉拉·盖斯勒虽然已经67岁了,但仍被人诬告为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因而被捕受审。开始时,克拉拉矢口否认自己有罪,于是审判者对她施用酷刑,起初用铁钳箝她的脚趾,她仍拒不承认,审判者说这是“魔鬼使她顽抗,并坚持了下来”。然后再加重刑罚,迫使她胡乱招供和许多魔鬼**,使240多人惨死。

当时在弗赖堡有一位叫玛格蕾塔的寡妇,因受到人们对她家产的妨忌,竟被这些人告发为女巫。尽管她开始并不承认自己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下,她不得不作如下供认: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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