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二叔这时候衝著河两岸密密麻麻的人群高声说道:
“诸位大娘大爷,诸位邻里乡亲,今天我们沈家门请大伙儿做个见证。
大家都看到了,我大侄女在河边洗衣服,不慎落水,是伯府台门的陈九九及时下河,救了我大侄女一命。
这个恩,我们沈家认,我们万分感激陈九九。”
现场的邻居们都是一个个点头,陈九九救人的过程大家都看在眼里,这是既定事实。
陈九九则是咽了咽口水,知道后面肯定会出现“但是”两个字。
果然……
“但是,我侄女被救上岸后,陈九九的行为,是有些不恰当的。
毕竟我侄女可是黄花太闺女,今年十八岁了,可从来没有跟男人有过任何肢体接触。
清清白白的一个大姑娘,被陈九九是亲也亲了,摸也摸了。
我知道陈九九十七、八岁的年龄,正是青春萌动期。
年轻人火气旺,做出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来。我们做为家长虽然生气,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小伙子不是?
所以我们认为,既然我侄女沈丽娟已经跟陈九九发生了关係,两人也有了亲密接触,那我们沈家人也只能咬牙认了,总不能让一个年轻小伙子毁了吧?”
围观的人群都是连连点头。
七十年代,男女问题可是原则性问题,这不仅是道德上,更会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比如一男一女如果发生婚外情,那就是搞破鞋,结果就是有工作要被开除,没工作要被左邻右舍唾弃。
绝对不是喊电视台老娘舅来调解几句就能解决的。
至於未婚男女的处罚就更严厉了。
就算不劳改,小伙子名声臭了,没有工厂愿意要,谁家的姑娘也不愿意嫁给流氓坏分子,註定要打一辈子光棍。
陈九九救人大家亲眼所见。
但陈九九对沈丽娟又是亲嘴,又是摸熊,同样是大家亲眼所见。
所以这时候周围的群眾都是议论纷纷,纷纷指责陈九九的行为“不恰当”。
当然因为沈家人態度曖昧,陈家人门风较正,大家都没有上纲上线,只说是小孩不懂事。
可陈仁和陈九九知道,如果今天这事处理不好,沈家人反咬一口,陈九九这耍流氓是跑不掉了。
看到脸色大变的陈家叔侄,沈二叔內心得意,这才继续开口道:
“所以我们沈家人商量了一下,抱著治病救人的原则,陈九九这个小伙子长得也不错,虽然没有工作,但我们沈家也不嫌弃。
既然陈九九和我侄女沈丽娟是同学,年龄相仿,那就让他们两个成亲。
只要成了亲就是一家人,老公亲了老婆,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谁也不能说个错,大家认为我说得对不对?”
哗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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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一片譁然,大家都议论纷纷起来:
“我觉得这法子不错,陈家的名誉也保住了。”
“是啊,小伙子做事太衝动,幸亏沈家人不计较,那还说啥,娶了唄。”
“你们看看丽娟那体重,恐怕陈家人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