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两件,叁件。
没有,都没有。
温什言跪坐在床边,地上散落着十几件外套,她看着那些衣服,突然觉得心口发慌,一种莫名的恐慌从心底涌上来。
不能丢。
一定不能丢。
她爬起来,继续翻,这次不再按顺序,而是凭着模糊的记忆,一件一件地找,手在口袋里摸索时,指尖都在微微发抖。
终于,在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外套的内袋里,她摸到了那个东西。
小小的,硬硬的,半个巴掌大。
温什言的手顿住了。
她慢慢地把那个东西拿出来,黄色的,挺旧的了,就这样安安静静待了四年。
她跪坐在床边地上,背靠着床沿,手里握着那个小小的符。
地上是冷的,寒意渗进皮肤,她却浑然不觉。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看了很久,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拆平安符的系带。
系带打的是个死结,很紧,她指甲修剪得整齐,使不上力,只好用牙咬。
平安符的口松开了。
温什言把它倒过来,轻轻抖了抖。
一个硬硬的东西掉出来,落在她掌心。
她蹙眉,把那东西拿到眼前。
借着床头灯昏黄的光,她看清了。
那是一枚戒指。
不,不止是戒指。
那是一颗钻戒。
一颗蓝钻,钻石很大,大到她觉得不真实,冰蓝色的色调非常纯粹,没有一丝杂质,像北极冰川深处凝结的宝石。
最特别的是它的设计,蓝钻的外圈,围着一圈粉钻,粉钻很小,但颜色很鲜,粉嫩嫩的,像樱花花瓣,粉钻圈外面,又是一圈白钻。
华丽夺目,看得出设计者极其用心。
温什言怔怔地看着掌心的戒指。
看了很久,很久。
温什言问:
“你喜欢我吗?”
杜柏司不语。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求证,那戒指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