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一叹了一口气,心中多年的烦闷,终于消散了。
他看着面前走过来的几位,穿着西装,打领带,除了没戴墨镜,简直和黑客帝国一样。
他露出了礼貌的笑。
“窦先生。”
其中还有人认识他。
“哎,是我。”
窦一应得快,仿佛真的跟他很熟络似的。
“请把孩子给我们。”
“光天化日之下拐卖是吧?”窦一声音大了起来,“那么多人呢,你们也太猖狂了。”
双方僵持不下。
直到对方开始伸手的时候,窦一才胳膊一扬,把怀里的那一团举起来。
“干嘛呢!”
“你们部门揭不开锅了?连个玩偶都抢?”
窦一索性把包着玩偶的小孩外套一揭,质问:“喏!一个黑黢黢的鼹鼠娃娃,要不要啊?”
对方愣住了。
窦一还在喋喋不休。
“我父母最近想抱孙子了,我拿个娃娃出来走走,体验一下抱孩子的感受,不行吗?”
“倒是你们,不分青红皂白就上来抢东西,能不能有点纪律?”
人都爱凑热闹,窦一这么一顿指责,目光都聚过去了,在揣测到底是什么情况,甚至在窃窃私语。
领头的人不知朝耳麦里说了什么,叁个人,留下一位跟在窦一的身边,语气不卑不亢。
“抱歉误会您了。”
窦一才没功夫听他说这些片儿汤话。
他把那件小孩子的外套细细地迭好了,想起那双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忽然笑了一下。
长得不像宋仲行,也不像简随安。
但又真的是他们的孩子。
才那么小,不到两岁,却不怕生,会喊他“叔叔。”
太乖了。
这就是她的选择吗?
如果她得到了那颗彩蛋,只是因为最天真的一句“喜欢”;如果他让别人向她道歉,却又没有给她任何说话的必要;如果只是因为爱,却成为她一次次被命运推着走的借口。
那么,那个孩子。
才是她,
唯一付出过代价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