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从一个十岁孩童的口中吟出,更添了一份令人心碎的真实。
“好一个‘举头瞻朔月,低首念家山’!”
不知是谁,在寂静中高喊了一声。
下一刻,雷鸣般的叫好声,从一楼到三楼,轰然炸响!
“好诗!好诗啊!”
“此诗一出,谁与争锋!”
“陆案首大才!我等心服口服!”
掌柜的双手微微颤抖,他环顾四周,看着满楼激动不已的学子,深吸一口气,高声道。
“今夜诗会魁首,江宁府,陆明渊陆案首!彩银五百两!”
话音刚落,一名伙计便端着一个巨大的红漆托盘走了上来。
托盘之上,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银锭,在灯火下闪烁着眩目而诱人的光芒。
五百两白银!
这笔巨款,足以让一个寒门之家彻底改变命运。
也足以让任何一个举子在京城过上一年半载锦衣玉食的生活。
无数道羡慕、嫉妒、灼热的目光,都汇聚在了那盘白银之上。
然而,作为这一切的中心,陆明渊却只是平静地看着。
他看着那托盘被伙计恭恭敬敬地端到自己面前,看着张孝纯和李慕白等人脸上那发自内心的激动与喜悦。
他没有伸手去接,只是对着那掌柜温和一笑,声音清朗,却足以让整个三楼都听得清清楚楚。
“掌柜的,这笔银子,明渊愧领。”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张孝纯急道:“陆小弟,这是你应得的,如何愧领?”
陆明渊摇了摇头,目光扫过三楼一张张或惊讶,或不解的脸庞,缓缓说道。
“明渊此来京城,只为求学。能与诸位同年在此相聚,以文会友,已是幸事。”
“这彩头,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他顿了顿,转向掌柜,微微躬身。
“便请掌柜代为保管这五百两银子。”
“自今日起,凡入住状元楼的应试举子,囊中羞涩者,其房费,皆出于此,直至用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