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整,秦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那刻夏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前摊着三台显示器,一台显示着集团各分部的季度审计报告,一台滚动着近三十个项目的资金流向图,第三台上则开着与海外分公司的视频会议窗口。
他左手翻着一摞纸质材料,右手在触控板上滑动,嘴里同时用中英双语和视频那头的人讨论着某条供应链的优化方案。
语速极快,逻辑清晰,每一个数字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一条建议都切中要害。
周牧在系统中安静地看着,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按理说,那刻夏是作为翁法罗斯人,对科技侧的商业运作应该完全陌生才对。
可他现在处理起这些工作,比原本的秦夏还要游刃有余。
实在好奇之下,周牧在系统中问道:
【你怎会如此熟悉这些?】
那刻夏手上的动作没停,视频会议还在继续,但他已在心里一心二用地答道:
“我来到这具身体之后,继承了原主的大部分记忆。”
“原主是个天才,知识储备极其丰富。”
“但我也不差。”
“既然已经知晓了那些知识,运用它们对我来说只是很简单的事。”
“无非是变量多了些,参数复杂了些,把问题拆开再重组,道理都是一样的。”
“竟是如此……”周牧有些震惊。
很多人以为,只要获取了足够多的知识,一个人就会变得聪明。
但实际上,真正难的是将知识运用起来,是在错综复杂的信息中一眼看出关键节点,是在无数种排列组合中找到最优解。
庸才和天才的差别,不在于知道多少,而在于能拿知道的东西做什么。
哪怕让一个庸才拥有全世界所有的知识,他能实现的也不如天才的万分之一。
差距甚至比草履虫和人类之间还大。
周牧默默在心里下定决心:
等这次长生末日结束,这那刻夏必须拐回帝国。
他一个人,比帝国那帮老臣加起来都顶用。
甚至忍不住联想了一下,那刻夏都这么聪明了,那天才俱乐部的其他成员得是什么水平?
等以后有机会出了翁法罗斯,黑塔和阮梅,说什么也得抓来给自己打工。
一个都别想跑。
……
这样的观察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一直没出什么状况。
直到晚上十点半,秦夏准备收工休息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办公室的门被轻轻叩响,然后推开。
秦氏集团总裁的行政助理,秦夏的头号舔狗夏婉婉,拿着一份文件夹走了进来。
她今晚穿了一身黑色职业装,深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事业线若隐若现,修身剪裁将她的身形勾勒得极其惹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