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乃凯撒·刻律德菈,神圣凯撒帝国唯一的皇帝,翁法罗斯万邦之主,星辰与穹顶的征服者。
这些头衔,朕背了几百年。
可每次夜深人静,躺在那个加高加大还垫了厚软垫的王座上时,朕都会忍不住想——朕这一辈子,到底在征服什么?
……
朕从小就矮。
矮到站在同龄人堆里,别人第一眼永远先看到朕头顶的发旋。
矮到每次检阅军队,都得让人在点将台下垫三层石阶才能勉强够到台面。
矮到海瑟音第一次抱朕起来的时候,朕整个人是腾空的,两只脚在半空中晃荡,像个被拎起来的布袋。
可那又怎样?
朕能打。
朕能打赢所有比朕高一个头、两个头、三个头的人。
朕能打赢那些嘲笑朕的贵族,能打赢那些不服朕的将军,能打赢那些觉得“一个矮子成不了气候”的敌人。
朕把他们的城池一座一座地拔起来,把他们的旗帜一面一面地扯下来,把他们的名字一个一个地从史书上抹掉。
每赢一次,朕心里就痛快一分。
那种痛快,比任何珍馐佳酿都让朕上瘾。
朕喜欢征服。
这是刻在骨头里的东西。
朕喜欢看着地图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标记被一个一个地涂成帝国的颜色。
喜欢看着那些曾经趾高气扬的贵族跪在朕面前瑟瑟发抖。
喜欢看着那些自以为天险的关隘在朕的军队面前土崩瓦解。
喜欢海瑟音站在朕身侧,在朕打完一场硬仗之后,安静地递过来一杯温度刚好的茶。
喜欢她看朕的眼神——那种“你做到了”的笃定,那种“我就知道你能赢”的信任。
朕喜欢征服,最喜欢征服她的那种笃定。
是的。
海瑟音。
朕的剑旗爵,朕的刀锋,朕的无冕之后。
朕爱她。
这件事,朕比谁都清楚。
比朕清楚自己的身高还清楚。
……
以前的翁法罗斯,是允许爱这种东西存在的。
那时候的黑潮,不过是一片需要清理的淤泥,朕带着军队去清扫就行了。
那时候的海瑟音,是朕最锋利的剑,也是最暖的人。